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贵州省大方县九龙天麻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大方县关水井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大方县云龙天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省赤水市信天中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获得“大方天麻”、“赤水金钗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自即日起,这四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大方天麻”、“赤水金钗石斛”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为更好地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贵州检验检疫局鼓励、支持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这四家企业是第一批向贵州检验检疫局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企业。据悉,贵州检验检疫局还将大力帮扶其他企业,争取贵州省更多的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