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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跨境网购物品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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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络购物方式进出境的商品数量正飞速增长。然而,笔者从无锡海关获悉,许多网民在享受跨境网购带来的便利生活的同时,却忽略了海关关于物品进出境的相关监管规定。无锡海关近期就接到多起市民打来的电话,他们邮购的物品被海关查扣。为此,海关提醒网购爱好者,开心网购,小心通关。

  网购物品应是自用合理数量

  虽然针对跨境网购的管理尚未出台专门的法规,但是此类网购必然产生物品的进出关境,就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在实际监管中,海关对于邮件和个人物品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和验放标准。根据《海关法》的规定,邮寄进出境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且还要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进出境监管规定。海关对进出境邮件和快件中个人物品实行限制包值、限定免税额和适量征税的标准,符合规定的予以验放,否则予以退运,或转为按货物办理报关进行全额征税。

  网购物品进出境应向海关申报

  网购物品多采用邮寄方式,个人邮寄物品进出境应向海关申报。寄件人应如实填写邮寄包裹单,在内装物品一栏内详细注明所邮寄的物品及数量。不属于海关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海关按自用合理数量验放,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按货运方式通关或予以退运。

  个人邮寄物品进出境,不如实向海关申报,试图偷逃应缴税款,或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网购应警惕侵权商品

  当前,通过网络跨地域、跨国界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违法行为相当猖獗,打击跨境邮寄网购侵权品,保护境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应当扣留;对经调查认定为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如果长期通过网购邮寄进出境的方式,化整为零、大批量进口侵权货物,还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作者:吴晶晶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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