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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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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海南省海口市2010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正式启动,海口市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落实每餐供应的各种食物留样制度,食品留样要放专用的留样冰箱内保存48小时。海口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据介绍,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将敦促学校(幼儿园)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工作。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彻底清除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死角,健全防蝇、防鼠设施。对餐饮具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清理过期或已开封使用过的食品和调味品;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好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容器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识,落实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学校不得加工凉菜类食品。食品加工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此外,各学校(幼儿园) 要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同时,市、区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中,将帮助和追踪学校(幼儿园)做好存在卫生问题的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饮食店,将责令停业,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取缔。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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