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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错价”不是违约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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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卓越亚马逊网站上一款市场价559元的硬盘,标价118元出售,引发了网友抢购。随后,卓越邮件通知客户因为系统内部价格标错,要求取消订单,并承诺退款。有客户不予接受,并表示要对卓越亚马逊提起诉讼。之前不久,东方航空公司的网站上也出现机票价格错标事件,导致千元机票以几十元的价格卖出,工作人员打电话给购票人请求退票,部分人退回,但也有人拒绝。后来东航集团表示自担后果,以非正常价格售出的特价机票均为有效机票。

  (据《深圳商报》)

  有道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商家而言,一不小心标错价格,也的确不无可能,假如非要让商家按照错误的标价履约,还真是有些强人所难。事实上,后悔要说本是人之常情,交易达成却又事后反悔的,现实中也并不少见。既然二手房的卖家可以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买房客户也同样能够因为房价下跌而退房,商家因为价格标错而取消订单,要说也无可非议。

  不过,价格问题,实在是商家最关键的事务,连价格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搞错,还真是不太说得过去。不仅如此,仅仅是商家的一面之词,恐怕也未必就是事实真相,谁能保证“标错价格”不是商家用来违约的借口和托词呢?

  事实上,既然是商业交易,当然绝非儿戏,假如今天的订单,明天就可以单方面撕毁的话,不仅不符合公平交易的相关法律,恐怕更将极大地扰乱商业的秩序。从这个角度来看,商业交易固然应该有后悔权,但取消已经达成的交易,显然不能由交易的一方说了算,后悔的一方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更是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从这个角度来看,标错价格既然是问题在商家而不在买家,商家其实无权简单的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履约,对自身的错误承担责任,对消费者道歉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显然不应被有意无意的绕过。尽管只是价格标错了,但既然是商家的失误,当然没有道理让客户白忙一趟,向客户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仅是对客户的尊重,对商业逻辑的遵守,对商家自身也不失为一次必要而有益的教训。

作者:吴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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