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元宵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日前,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3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而开展的。执法人员将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处理、食品标识标注、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标准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等内容,共涉及14大项76小项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人员将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所有企业14大项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检查结论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人员签字确认后,书面进行归档。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制度,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为全市创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