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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开展《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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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快递服务》标准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进一步补充完善标准的有关内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向国家邮政局下达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制定任务,主要包括基本术语、组织要求和服务环节三部分内容,并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目前,项目组在调查分析两年来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补充了国际快递、代收货款等重要内容,细化了投递签收、无着快件处理等具体要求,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

  为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和水平,国家邮政局发文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意见征集工作,要求各局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转发给企业和用户代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国家邮政局在其政府网站(www.post.gov.cn)上刊登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全文,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标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送到电子邮箱:bz@post.gov.cn,或传真至:(010)88323071。

  附件1:《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快递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征求意见稿

  附件3:《快递服务 第2部分:组织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4:《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征求意见稿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邮政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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