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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报了强制性家用微波炉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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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8日,我国向WTO及其成员国通报了强制性家用微波炉能效标准的报批稿(见G/TBT/N/CHN/714)。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微波炉的能效等级、限定值(包括能效限定值、烧烤能耗限定值、待机功耗和关机功耗限定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标准适用于利用频率在工科医(ISM)频段(2450MHz)电磁能量以及电阻性发热元件来加热,额定输入功率在2500W以下的微波炉,包括微波单功能的微波炉、带组合烧烤功能以及带热风对流烧烤功能的微波炉。标准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该标准一旦生效,届时进入中国的微波炉必须达到5级以上的要求,达到2级以上的产品为节能产品。对于具有烧烤功能的微波炉,每摄氏度温升的能耗应不大于1.4Wh。待关机功耗则与欧盟ErP指令(原EuP指令)的规定相同,只是第二阶段的生效时间比欧盟提前了一年半,为2011年7月1日。

作者:佚名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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