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根据安徽省质监局第四季度抽查计划,安徽省质检院在广德、宁国两地抽查了五家企业生产的9组烟花爆竹产品,其中三家企业的4组产品不合格。集中表现为标志和点火引火线等指标不符合标准。为有效提高宣城市烟花爆竹质量,宣城市质监局近日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国家法定要求、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合格产品。
二是加强监督抽查结果的信息通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严格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
四是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打击本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五是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会等方式,切实帮助各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