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场所挨宰或受委屈,人们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回敬:一是立即找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权。二是忍气吞声,从此拒登那家商店的门。渐渐地商家发现,除了面对面的交手,消费者还有一种“可怕”的报复手段,这便是开口诉苦。
诉苦分几种类型,首先是小范围诉苦。“受害人”通常会在第一时间向亲朋或同事倾诉。据说,一个人对商家发表不利的言论,至少能够影响5个人。这5个人又把负面信息扩散到四面八方。扩散过程中,难免有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再创作”成分,最终致使商家处于难堪地步。大约20年前,我的一位朋友在京城某大商场购物时遇到麻烦,由于不够冷静,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其实,这只是个偶发事件。可后来我每次走过这家商场的大门,都会产生不愉快的联想,立即抽身离开。少了我一个顾客,对商家来说损失并不大。可这些年里,我有意无意间将这个故事讲给许多人听,相信这些“听众”很难不被“传染”。
集中诉苦则选择于“节日”和公共场合。比方,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就成了消费者的诉苦大会。其情其景正像一首老歌里唱的“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伸”。一位消费者曾经说过,一年里有这么一天,这么多政府部门都来关心消费者,怎么说聊胜于无吧,多少能解些许郁闷。在这种场合,有说的、有哭的、有喊的、有笑的,好不热闹,堪称消费者的“狂欢节”。但是,消费者显然不满足于一年一回的 “诉苦会”,他们希望天天都是3·15!
上述诉苦手段,全比不了网络诉苦厉害。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坛”。在这里,众网友只想一吐为快,并不想讨啥子说法。因而相关叙述朴实直白,直抒胸臆。他们会毫不客气地将消费纠纷的起由、受气的程度、作恶店家的名字以及具体位置、老板长相等一一曝光。这么一来,该轮到商家受不了了。因为不知不觉间,后边的客人就会绕开你家的店门,指着你的背影比比划划。最糟糕的是,被人家“诉”了一通,你还没有法子申辩,眼睁睁地瞧着这个“最终解释权”为消费者所拥有。前不久,一位年轻人在网上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到南方某市旅游时,被导游领进了一座庙,说要给他的家人祈福。朦胧中,只见一位“高僧”煞有介事地坐在那儿,一边念着善歌,一边给他测运气。既然为了躲灾,能不烧一炷高香吗?立即有人把他领到香炉前,每炷香的价格从280元到6000元不等。最后,这位网友只得忍痛掏钱。察觉上当后,他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名为“悲惨的朝圣”,并附上了该庙宇的地址和照片。可以想像,以后的游客看到这份帖子,就能机警地绕开“陷阱”了。
由此可见,诉苦和投诉的后果,对商家来说不一样。一般地说,被投诉要痛快些,无论经济处罚,还是通报批评,反正认打认罚,疼就疼一回。可被诉苦就不一样了,受害者会眼含泪水、哼哼唧唧、没完没了地纠缠。那种喊冤叫苦的声音终日萦绕耳边,挥之不去。由消费者心中淌出的“苦水”好像是缓释药物,又好像是塑料袋——其影响200年还不见得能“降解”完,直至把店家的名声毁得干干净净。时间一长,商家倒成了悲情“苦主”。要想远离这个噩梦,办法倒有一个:请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搞上去,让广大消费者发出真心的赞美。
请记住:一句来自客人的美言,抵得上做一百次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