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起,不能随便开辆大巴、中巴或微面就当做校车了,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将被“清除”出校车行列,小学生校车的安全“规格”面临全面升级。日前,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强制性国标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首次明确要求:专用小学生校车是在设计、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每部小学生校车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一种类似飞机“黑匣子”的记录装置,它能记录车辆的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信息。
将于7月1日实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从一般要求、上部结构强度、座椅、护板、出口、车内布置、车内照明、扶手、活动盖板、视觉娱乐装置、车厢内通风和驾驶员视野等12个方面全面规范小学生校车的安全。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研究员王欣介绍,这12项要求都是强制性的,12项要求涉及小学生人体尺寸,比如座椅、出口、车内布置、驾驶员视野等,都尽量以小学生的人体尺寸调研情况为依据进行规定。其余要求满足现有标准《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和《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的对应要求。增加了更加安全和人性化的规定:增加了对校车内饰材料增加了氧指数要求,并且提高了对内饰材料水平燃烧速度的要求,增加了对儿童座椅安全带及集中控制装置的要求;将国家标准《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对车辆上部结构在倾翻事故中是否满足乘客生存空间的要求纳入本标准,作为强制性要求。
据介绍,这项标准在保证技术内容先进性的前提下,保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与现行标准规定相冲突,使现有的车型能较方便地转化为校车。这项标准是我国首项小学生校车国家标准,是在对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研究和我国小学生校车生产和需求实际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标准起草组组长单位为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员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旅行车有限公司等8家汽车生产企业和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考虑到我国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很多地方还在使用畜力车、三轮车、四轮农用车以及未能严格管理的乘用车接送小学生,这项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并没有不切实际地追求很高的要求,指导思想是制定一项国内先进、国际一般水平的标准。
王欣介绍,座椅、安全带、护板、出口和乘客门引道、应急门引道、应急窗的通过性、撤离舱口的通过性等车内布置以及驾驶员视野等和小学生的乘用安全相当紧密。座椅的要求根据课题组收集的小学生人体尺寸作了非常“小学生化”的要求:长条座椅作为小学生座位使用时,每人座垫宽应不小于350mm,单人座椅座垫宽应不小于400mm(源自于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座椅深应至少为350mm,座垫高应为280mm~380mm(轮罩处的座椅可例外),靠背高度应不小于710mm;小学生座椅应纵向布置。座椅垫面不应前倾,靠近通道的座椅还应在通道一侧设置平行于椅垫面的座椅扶手,扶手距离座垫为160mm~180mm。标准规定,每个小学生座位应安装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规定,安全带固定点的强度应满足《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M2类车辆的要求。如装有能开启每个座位上安全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操纵件应设置在驾驶员可操作范围内,并且该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影响每个安全带的正常操作功能。对护板的要求是,在座椅前方,沿纵向水平方向610mm的范围内没有另一座椅的后表面时,应在该座椅位置前安装护板。护板上缘距地板高度应不小于其后座椅高度,下缘距离地板高度应不大于200mm,宽度应能包括前排此类座椅椅背对应的宽度。并且要求在特定的实验中,护板的变形不应妨碍车门正常开关,护板的任何安装固定点不应脱开,护板的任何部件不应分离。标准还规定了小学生校车出口的最少数量,包括乘客门数量、撤离舱口数量、出口的位置,其中的很多要求都十分细致,如双引道门应计为两个车门,每个双窗或多窗应计为两个应急窗,若车顶或地板上设有一个撤离舱口,应位于车辆中部范围内;若设有两个撤离舱口,二者相邻两边之间距离至少2m以及出口的最小尺寸。应急出口的锁止装置应能从车内和车外手动解锁开启,解锁力和开启力应不超过178N;每个应急出口处应在车内标示“应急出口”或国际通用符号。对车内布置如乘客门引道、应急门引道、应急窗的通过性、撤离舱口的通过性、通道、踏步、小学生座位的空间。
标准对于小学生校车驾驶员视野通过规范性附录提出了较一般客车更高或更符合小学生活动特点和身高的要求,保证驾驶员能看清后风窗玻璃后下方地面上长3.6m、宽2.5m范围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