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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四项举措”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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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我国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迎接经济发展巨大挑战的关键一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主线,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围绕这一工作思路,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以开展“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为重要抓手,采取四项举措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做好全市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收集、加工汇总及报告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省质监局。接到国家局、省局涉及我市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分析报告评估确认的处置意见时,认真开展后处理工作,加强跟踪、落实、督办,及时上报处置结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一查生产企业,要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严格落实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及重要工业产品质量风险预警实施办法》。三查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是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无证生产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对食品生产环节行政执法及打假治劣“十查十找”专项活动,即一查大米、面粉加工厂,找陈化粮、矿物油和滥用添加剂;二查食用油加工点,找泔水油和地沟油违法生产行为;三查米线及其他鲜粮制品、豆制品加工点,找吊白块及滥用添加剂;四查肉制品加工厂,找病死动物及腐败变质原料;五查干制食用菌、木耳等干菜加工点,找硫磺、硫酸镁、双氧水等禁用化学品;六查泡制类肉制品,找甲醛、双氧水等禁用品;七查酱油、食醋等酿造产品及调味品加工企业,找毛发水解蛋白、工业乙酸等禁用品及滥用添加剂行为;八查方便食品(面筋)等生产加工企业,找霉克星等禁用物质的使用;九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查原料乳验收及三聚氰胺;十查饮料酒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固液态白酒标识纯粮白酒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许可证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审查,对不符合准入《通则》、《细则》条件的不予受理,现场审查严格按照审查《通则》、《细则》的要求进行,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能通过审查。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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