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天津、北京、上海、河南、山东、山西、浙江、广东、辽宁等9个省、市2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的酱油、食醋、味精、食盐共四种调味品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经检测,2个批次酱油、1个批次食醋、1个批次味精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调味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主动向辖区工商分局报告;对继续销售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继续经销质量不合格的调味品的,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