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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种方式改变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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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大家所知,企业要取得成功,必须说服成百上千的团队和个人改变工作方式,而要人们接受这种转变,又必须说服他们改变对自己工作的思维方式。实际上,企业必须改变员工的思维方式,这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

  企业在着手于复杂的绩效改善计划之前,可能会求助于心理学。尽管在解释人们思维和行为方式的成因方面有所突破,但这些见解通常只是零散地应用于企业,并没有获得广泛的效果。将所有这些重大发现联合应用于改善绩效的计划后,员工的行为发生了惊人的改变,这种改变源自于全新的思维方式。

  绩效改善计划虽然联合应用了所有这些观念,仍然可能与未应用这些观念的计划一样混乱而难以引导。但这些计划更有可能实现商业做法的长期变革,从而持续获得更好的成果。而改变思维方式不外4个条件:只有当员工认识到变革的意义并愿意变革时,他们才会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周围的体制必须与新的行为协调一致;员工必须具备进行变革所需的技能;他们必须看到自己尊敬的人积极示范新的行为。

  激励组织成员的因素包括条件作用和积极强化的理论。因此强化体系、报告结构、管理和运营流程以及衡量程序必须与要求人们接受的行为保持一致。如果公司推行新行为的目标没有得到强化,员工就不太可能坚持采用这种行为;如果企业敦促管理者花费更多的时间培训初级员工,但培训工作却不记入管理者的绩效记分卡,他们就不太可能为之劳心费力。积极强化“环”具有持久效应:一经建立,就可以置之不理。但久而久之,也会妨碍企业持续提高绩效:最初强化新行为或为之提供条件的体系和流程,不能保证这种行为的持久性。也就是说,还需要一些变革的支持。

  在任何组织中,人们都会模仿“其他重要人士”的行为。在同一个企业中,不同部门或层级的人会选择不同的行为榜样。因此,要持续改变整个企业的行为,仅仅确保高层人士遵守新的工作方式还不够,每个层级的行为榜样都必须说到做到。榜样处理各自任务的方式可以不同,但行为所体现的基本价值必须一致。

  企业组织中的行为不仅深受行为榜样的影响,还深受人们认同的团队的影响。因此,若要产生持久或深远的影响,个人的榜样作用还必须得到周围团队的认可。

作者:王先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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