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119第1号通知:近日,由日本厚生劳动省监控检查的结果可知,中国香港产活杂色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厚生省将对其实施如下检查。对象食品:中国香港产杂色鲍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检查项目为在进口申报时,保留货物并指导进口商实施有关呋喃唑酮(作为AOZ)的自主检查,上述食品有关硝基呋喃类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
此外,若注册检查机关无法进行自主检查,则实施行政检查,直到其可以进行自主检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