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2月1日,云南省质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分管副局长符亚杰专题汇报了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会后,云南省质监局向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呈送了《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为抓好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在云南省的贯彻实施,云南省质监局认证认可处高度重视,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紧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质检工作与认证认可工作实际,为做好2010年的认证认可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0年,云南省质监认证认可工作将按照国家认监委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以贯彻全国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全面贯彻国家认监委、云南省质监局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抓手,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云南省政府“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建立全省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州(市)、县(区)专职监管人员,形成省、州(市)、县三级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摸清认证认可工作底数。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云南省认证认可工作现状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加强对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获证组织、获证产品的监管力度,提高认证认可工作水平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
(四)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证后监管工作。采取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等方式,提高获证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搭建检测平台,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检测资源。
(五)筹建认证认可协会。充分挖掘和发挥各行业人才资源的作用,推动认证认可在各个领域的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