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茸一直是云南大宗出口农产品之一,直接涉及到60多万边疆少数民族农民收入的问题,为了确保松茸顺利出口,2009年,云南检验检疫局组织制定了《2009年云南出口松茸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从采摘、收购、运输、加工、存储一直到出口各个环节的检验监管体系链条。
该局对原有的“溯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理的细节措施,积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加大“检、政、企”的配合协作力度,加强出口松茸产业链的源头关键点——采摘农民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着力推动产区地方政府推进出口松茸源头防范农药残留污染的“乡规民约”机制的建立。
2009年8月1日和10月10日,云南检验检疫局联合省商务厅和松茸商会分别在出口松茸的主产区——大理州剑川县和楚雄州召开了有产区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口企业、村民小组长、采摘农户代表以及部分中间商代表参加的出口松茸质量安全产地宣传培训会。通过一系列举措,2009年云南共出口鲜松茸1964批、901.68吨、出口创汇4358万美元,与2008年相比分别增长11.27%、66.26%和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