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续有科威特、巴林等国为了适应海湾标准化组织(GSO)的海湾标准,更改了本国的有关机动车方面的技术法规。其内容包括:机动车-卡车前下部防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最大重量超过3.5吨的货运卡车前下部防护装置(FUPD)要求;轿车和多用途车辆制动性能检验方法;轿车和多用途车辆车轴制动分配测定;轿车和多用途车辆防抱死系统功能测定;轿车和多用途车辆储能装置容量测定检验方法;轿车和多用途车辆制动片性能测定检验方法;防抱死系统附着系数检验方法;机动车-卡车和拖车后下部防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机动车-卡车前下部防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机动车-卡车和拖车侧面防护及其检验方法。
多用途车辆、卡车、公共汽车和拖车-轮胎第1部分:术语、设计、标志、尺寸、承载能力和充气压力,多用途车辆、卡车、公共汽车和拖车轮胎第2部分:检验方法,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VIN)要求,机动车前照灯-安全要求,涉及车辆识别号码(Vin)要求,机动车辆前照灯-安全要求。多用途车辆、卡车、公共汽车和拖车-轮胎第1部分:术语、名称、标志、尺寸、装载容量和充气压力,多用途车辆、卡车、公共汽车和拖车-轮胎,要求认可在驱动系统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机动车辆的特殊设备,并且认可在其驱动系统配备使用液化石油气特殊设备的车辆的设备安装,大型乘用车辆上部结构强度认可要求,使用压缩天然气(CNG)的机动车辆零部件要求和安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