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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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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召开之际,为更好地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贯彻落实韩正市长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2010年1月27日,上海市质监局和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获得了统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质量控制依据。新闻发布会由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主持,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对标准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就如何贯彻实施标准进行了部署。

  科学务实地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社会问题、及时填补制度准备不足和服务发展滞后的薄弱环节,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公共命题。上海老龄化程度30年来始终位居全国之最,截止到2008年,全市老龄人口已超过300万人,预计从今年起将进入连续10年的高速增长期,到2030年将达500万。

  《中国老年报》近期披露的“未来中国人如何养老”专题调查显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比例高达7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已经持续了六年,服务内容持续拓展,服务项目涵盖老年人生活起居各方面的通用需求,形成了送配餐、理发、洗浴、集中洗衣等一系列菜单式服务。

  由上海市民政局会合行业专业人士历时四年编制的《规范》,定义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各类服务机构的概念;分别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具体规定各项基本服务内容与要求、明确了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意外事件处理的要求,基本覆盖了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并确定了质量评价的指标与方法。

  《规范》还明确了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要求,重点关照了个性化的乃至心理服务的特殊需求——“代购、代领物品和代缴费”的代办服务、康复辅助以及“读书读报、谈心交流”的相谈服务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落实市委“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求的有效措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为规范该行业的服务与管理,引领该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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