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林业局1月12日透露,为提高我国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中央财政按照每公顷1500元标准,拨付资金5亿元,对试点森林抚育工作进行补贴。继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后,这一举措标志着森林经营补贴机制正式建立。
目前,我国中幼林面积1亿余公顷,占林分总面积的67%。由于长期缺乏抚育经营管理,森林生长不良、质量低下,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碳汇等各项功能的发挥。加强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的主要途径。
此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中幼林抚育,包括间伐、修枝、除草、割灌、采伐剩余物清理运输、简易作业道路修建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直接费用,以及用于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间接费用。
首批下达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为33万公顷,将在管理基础好、林农意愿强、抚育任务重的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范围以天保工程重点省区、集体林改典型省区为重点,抚育对象是天保工程区内的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集体和林农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人工林,可适当扩大到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人工林。
其中,内蒙古、吉林等天保工程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32万公顷,辽宁、福建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省区1.3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