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确保甘肃省危险货物安全顺利出口,甘肃检验检疫局严格执行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及包装检验鉴定监管的规定,日前向全省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两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不合格情况。
2009年12月23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在对兰州某危险货物生产企业报检出口的叔丁基过氧化氢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有3只样罐在封闭器处发生渗漏,现场判定该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不合格,不予出口。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2010年1月8日,甘肃局在对白银某钢桶制造企业报检拟盛装二异氰酸甲苯酯出口的1600只闭口钢桶进行性能检验,发现钢桶桶顶卷边处发生渗漏,现场判定该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不合格,不予盛装危险货物出口。同时责令该企业认真查找质量管理、生产工艺等方面原因,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