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湖南出台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13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发布会,通报《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标准(暂行)》听证会决策结果,同时正式公布这一标准。
  
  目前湖南全省有大大小小的药品批发企业数千家,小而散容易造成竞争无序状态。为促进药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提升药品批发企业的整体实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出台《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标准》,并于2009年12月16日召开了听证会。2010年1月8日,省药监局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在出台的标准中,记者看到其中第一条就是:“药品仓库不得设在居民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据专家解释,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周围环境和药品造成交叉污染。”仓库使用面积确定为5000平方米、应设置与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药品立体多层货架等规定,是为了提升药品批发企业的准入标准。业内人士指出,标准的出台既有利于进一步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也将促进行业大整合。
作者:姚学文 夏三牛 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