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乳制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杜绝因为原料奶供给紧张,乳制品企业放松对原料奶入厂质量控制而造成安全隐患,宁夏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全区质监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企业原奶收购及生产各个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推进乳制品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督促企业把好原奶收购关。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原料生鲜乳收购合同,不得收购无证生鲜乳。同时,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控制把关,对购进生鲜乳严格实施批批检验,建立并保存生鲜乳收购环节的各项档案和记录,做到可追溯。
二是加强对乳制品企业原辅料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按照《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从企业的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档案和记录与实际是否相符、原料生鲜乳及其他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和回收乳制品的处置情况、标识标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杜绝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督促和帮助企业全面加强质量控制。重点检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尤其是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漏洞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杜绝和消除,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和沟通协调。要加强与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同时,要求将发现的易在原奶环节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情况及时向农牧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