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第4季度甘肃省质监局组织的全省烟花爆竹、蜂窝煤等15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天水市有3家烟花爆竹经销企业销售的4种烟花爆竹产品判为不合格。这些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产品标志问题严重,甚至除产品名称外其它标志全无,该指标属涉及安全性能的重要缺陷。二是部分产品仍然使用违禁药种氯酸盐。氯酸盐由于反应温度低、敏感度高,尤其与硫磺或有机物混合后,稍经摩擦或撞击就会燃烧爆炸,引发安全事故。三是部分产品的引火线引燃时间过短,主要是引火线引燃时间小于标准规定的最小值要求。引火线是用于烟花爆竹点火、传火、控制时间的烟火药制品,是用来控制烟花爆竹从点燃到爆炸的时间。引火线引燃时间项目是保障消费者燃放安全的重要指标,引燃时间不合格主要是引燃时间小于规定时间,如果引燃时间过短,极易造成燃放者点燃后无法及时离开而灼伤。如果引燃时间过长,燃放者会误以为没有成功引燃而再次靠前察看,二者均易给燃放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安全隐患,时间过短或过长都会急剧增加燃放者的危险程度。
针对烟花爆竹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天水市质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烟花爆竹等节日热销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历新年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已逐渐成为节日热销产品。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严防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