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质监局在接受咨询和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发现汽车出厂标明的油箱标称容量和实际加油量存在差异,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为了消除消费者的理解误区,近日该局开展了汽车油箱容量测试分析工作。
通过测试,有部分汽车使用说明书中标称的油箱容量并不等于其实际的容量,从汽车安全角度和燃油热胀冷缩的特性来考虑,油箱在设计时都会留下一定的空间。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8296-2001规定,汽车燃油箱的标称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安全容量的95%,通常为最大容量的80%到90%左右。
对此,新干县质监局认真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和检测服务,通过计量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共同维护和打造诚信的加油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