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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甲醛超标装修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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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装修的居室入住3年后女儿患上白血病,经检测房屋内甲醛超标,房主孙某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一审判决装饰公司赔偿孙某9100余元。

  2002年3月,孙某委托某装饰公司为其居室装修。2005年4月,其女儿被医院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经有关部门检测发现该室内甲醛超标,孙某另租房屋居住。为此,孙某要求装饰公司返还装修款,并赔偿自己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期间的租金、房屋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36000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某向法院提出检测房屋甲醛是否超标的申请,后增加了检测苯是否超标的申请。经法院委托室内装饰环境监测中心检测,该房南、北卧室经装修后空气中甲醛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室内装饰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和咨询意见,装饰公司没有足以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和理由,法院对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予以认定。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超标对人体健康有损害,基于国家GB/T18883-2002标准发布约半年前,该房屋已经装修完毕,装饰公司和孙某对装修后甲醛含量超标的后果均无过错,在立足保护业主基本人权的同时,也要尊重历史沿革,避免以现在的标准判断、衡量过去的事物,法院一审判决装饰公司补偿孙某装修款、搬家费、租金等共计人民币9100余元。

作者:曾祥素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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