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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有位·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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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总局领导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中,关于“有为、有位、有威”的论述,在学员中“一石激起千层浪”。

  总局领导两次论述有为、有位、有威的观点,一次是谈“有为促有位,质检部门的地位得到提升”,另一次是“在推进质检工作中必须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时”专门讲述了如何才能“有为、有位、有威”。

  在学习中很多人感到,总局领导的这段讲话来自于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深刻理解,也来自于对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近五年来各项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这段论述尽管前后两段不过几百字,却令人深思,发人深省,深感其中所具有的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也蕴涵着极其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

  在实际工作中,任何一名领导干部,任何一个部门都面临着有为、有位、有威这三个问题。有位者无为,有为者无位,有位者无威,看似简单的三者关系,却涉及工作作风、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协调能力、理论水平、人格魅力、集体智慧、领导修养诸多方面的综合素质。有“位”容易却难以有“为”,这是一种现象。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以其昏昏又怎能使人昭昭?!再就是,想把工作干好,希望有所作为,却因其本身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理论水平、人格魅力、工作环境、综合素质等多种原因,难以把事业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当然,另外一种“有位”者本身就属于贪污腐败分子,则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作为。还有一种现象则是“有为无位”。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明确“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意义,让那些真正有为者有位,为有为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质检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有为有位必有威。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近五年来的成功经验足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因为有为,总局先后与几个省签署了有关合作备忘录,同农业部、卫生部等建立了合作机制,同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建立了安全防疫体系等;因为有为,在积极为国家外交工作服务,配合国家大局,随同国家领导人出访,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积极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检验检疫监管,对外评议交涉等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营造良好周边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为有为,在短短五年中承担了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任务;因为有为,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五年来,正是国家“十五“期间的五年中,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质检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和快速发展,其社会影响和威望与日俱增。总局五年来的实践充分验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有位有为者,必然有威。正如总局领导在讲话中指出的那样:“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与时俱进,指导和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始终沿着正确的方面前进。”让我们的质检工作者抓住大好机遇,乘势而上,在前一个五年辉煌成就的基础上,在下一个五年里为党和人民,为祖国和民族的繁荣富强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懂领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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