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特监工作人员结合春节特种设备安保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在用电梯开展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安装、使用单位21家,电梯80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立案1起。
严把开工告知关。指定专人负责开工告知的材料审核,对办理新电梯开工告知的,在书面审查的同时,利用网络或电话实施“四核查”,即核查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是否有效,核查作业人员电梯安装维修操作证是否真实,核查施工合同是否真实存在,核查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安装证明有无造假现象。
严把现场核查关。对新办理开工告知的,特监人员都要实地现场核查,具体做到“三相符”,即施工现场持证人员与告知书内作业人员相符、产品合格证与安装电梯型号相符、产品合格证与订货单位相符。对酒店、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电梯是否按时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维保合同是否有效,维保记录是否完善,应急救援是否及时等情况。
严把跟踪执法关。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履行告知手续,提前开工;部分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按照电梯安装改造技术要求进行作业,未经检验即交付使用;个别医院的专用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新建小区投入使用的电梯未贴警示标志。针对以上情况,该局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对提前开工的进行立案调查,对未检验、未注册和无操作证等情况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