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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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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十年来,我国外向型农业发展突飞猛进,为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出口农产品快速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我国农产品农兽残限量标准、源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国际质量安全高标准不适应。二是小农经济的种植养殖模式和管理模式与快速扩大的国际市场不适应。三是检验检疫加强农兽残检测的监管模式与国际市场快速便捷的通关需求不适应。因此,检验检疫面临各方压力,源头的质量安全问题成为主要矛盾。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示范区建设是检验检疫从机制体制上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举措

  首先,示范区建设体现了国家质检总局着眼长远从根本上解决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心。

  重视出口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问题,是检验检疫在总结长期以来出口农产品检验监管中存在问题,分析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特点与趋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抓源头是国家质检总局多年来的方针政策。在国内农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能力较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混乱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推行以管理生产企业为核心的“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源头管理模式,形成了一整套“小环境”监管模式。实践证明这一监管模式在过去以及现在一段时间内,在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占领和稳定国际市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目前出口农产品数量猛增,国外安全卫生要求进一步提高,国内农业生产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日益完善,部门间齐抓共管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检验检疫重新审视和总结以往源头管理的模式和理念,迫切需要创新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审时度势,着眼未来,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体现了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新理念和从闭合式单打独干走出去的决心,是检验检疫整合社会力量、顺应现代农业经济发展、适应外贸发展的重要举措。

  其次,示范区建设是检验检疫正确定位、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的重要途径。

  目前,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已经进入了一个众多职能部门分工合作、有机衔接的综合管理新阶段。长期以来,检验检疫肩负着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责任,有长期管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有熟悉和全面掌握发达国家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信息优势,有兽残检测设备和技术上的优势,因此,有责任有条件先行一步,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联合相关的职能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三,“小环境”监管模式的局限性迫使检验检疫寻求一种有效控制出口农产品农兽残,全面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新途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变化,曾经行之有效的“小环境”监管模式凸显四大弱点:一是不能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随着出口农产品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不能满足高速发展的对外贸易需求;三是不能解决农业投入品和农兽药使用管理存在管理盲区和责任盲区的问题;四是不能有效提高外贸生产加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与此相对应,示范区建设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广泛参与”为管理理念,实行农业投入品专项管理,实施统一指导、统一配送、统一治理的管理模式,创建一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良好的“大环境”,能够较好地解决“小环境”监管模式带来的不足,成为控制出口农产品农兽残,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第四,示范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出口农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示范区建设注重区域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内外销兼顾为核心的管理理念,能建立一大批符合国外高标准的农业原料基地,完成内外一致的种植养殖管理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出口农业的持续发展面临的困境。

  坚定信心,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示范区建设是目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必定能够完成的工作目标

  首先,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农业发展方向是集高标准农田及农业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农业、区域农业和现代农业,这成为农产品区域化管理、示范区建设的实施基础。

  其次,示范区建设具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撑。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能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在重点地区、品种、环节和企业,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管理,实行农药、兽药的专营和添加剂规范使用制度,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相继出台,为示范区建设区域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第三,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对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合作平台的基本框架已经显现。各省对出口农产品都十分重视,绝大部分省、市、县人民政府、农业、商务等职能部门与检验检疫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推进示范基地的建设,扩大农产品出口是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四,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区域化联动管理的趋势已经显现,山东成功的经验为扩大和推行区域化管理提供了可能。检验检疫多年来注重抓源头,建基地,掌握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模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备案的出口蔬菜基地约1000万亩,出口水果果园约500万亩,种植养殖场约1000家。这些备案基地的建立,为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农兽药控制关键点、管理程序、备案要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克服困难、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示范区建设需要统筹安排,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争取新的突破

  示范区建设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推进示范区建设面临的各种困难和复杂性。一是中国是农业大国,各省各地的发展不均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展不一,出口农产品占整个农业产值的比重相差很大。对出口农产品外贸依存度小的地区,地方政府对此的关注度有限,没有构建一种从省到基层的实施机制来保障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需要的机构、人员、资金等需求很难落实,示范区管理的措施很难落到实处。二是从全国来看,大部分地区农产品出口企业因规模较小,源头管理成本压力使企业对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小农经济分散农户种植养殖模式带来管理上的混乱和销售上的无序竞争,成为示范区统一管理的难点。四是来自应对金融危机和农产品必须走出去的压力,各地检验检疫对原料必须来自受控基地的政策掌控不一,措施多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必定异常艰难。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统筹安排,结合地方实际、产品实际,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建设。

作者:何俭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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