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安全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次抽查电动自行车主产区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5个省、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产品,合格5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0%。本次抽查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项目等10项指标进行了重点检验。
制动性能、最高车速不合格是抽查中暴露的主要质量问题。抽查中发现,有4种产品刹车距离较长,超出标准要求,有5种产品最高车速较高,最快的车速检测值达23公里/小时(标准规定最高车速为≤20公里/小时)。速度过快,过大的惯性可导致制动失效,且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易发生断裂危险。
车架和前叉是车的主体结构,如发生断裂将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所以标准规定车架前叉结合部件在规定的外力条件下,经7万次振动不得出现破损或明显变形。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在试验后车架下管弯曲部位破损或主梁出现裂纹,质量最差的经3800次振动即断裂。
把立管为车把与前叉的联结件,对骑行者起到支撑作用,若骑行中断裂必然引发事故。本次抽查中,有6种产品把立管静负荷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有1种产品把立管仅施以1380N静负荷外力即发生断裂(标准规定≥2000N)。
抽查中还发现,有6种产品鞍座调节夹紧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有的产品仅施加到395N(标准力的59.1%)垂直力或95N(标准力的42.8%)水平力鞍座即转动。鞍座的夹紧结构强度不够,骑行时鞍座容易突然改变姿态,使骑行者重心突然变化,容易造成骑行失控。
此外,抽查中有8种产品重量超标,最重的达58kg(标准规定不大于40kg),超过标准值的45%。整车质量过重,会影响制动(刹车)的可靠性。
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宁波市鄞州昌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昌成 455mm TDP118Z
天津市新宝车业有限公司
宝岛 610mm TDH08-1Z
上海雄志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科宇 610mm TDH-038Z
天津市爱博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艾博 610mm TDH01Z
拒检企业名单:
常州鲁羽电动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