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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文:应尽快理顺我国食品标准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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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北京举办的2005年世界标准日宣传大会上,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在通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情况时说,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意见》和《计划》实施后,我国食品标准的主要指标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0%提高到55%。目前已经下达了115项食品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计划,力争明年基本完成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新体系的建设。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员张守文说,食品标准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有效管理的依据,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的重要技术保证,同时,采用国际通行的标准可以消除贸易壁垒,促进食品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保证食品安全,只具备科学的食品标准还不够,还要有完善的食品标准管理体系。

  我国食品标准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张守文认为,计划经济色彩依旧存在,标准制定部门分散,是我国食品标准管理的首要问题。他说,我国标准管理与标准制定一直延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部委各自为政的局面。比如果蔬标准,分散在6个行业制定发布,即林业(LY)、农业(NY)、商检(SN)、商业(SB)、供销(CH)、轻工(QB)。这就难免出现互相矛盾、交叉、重复的现象。凡是和食品有关的主管部门都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一些协会又制定出各自的“协标”。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标准管理体制不统一、不协调。

  其次,食品标准透明度差,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出现断层。张守文举例说,有一家生产鱼罐头的企业被省级质检部门亮了红牌,理由是产品的砷含量超标。但该企业称自己的产品是严格按照轻工部颁布的鱼罐头行业标准生产的。有关部门后来调查发现,那家检测部门参照的是肉罐头卫生标准。而这两家单位都不知道早在1994年卫生部就颁布了鱼罐头卫生标准。这件事说明我国食品标准发布后,接下来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出现了断层,造成一部分企业和执法部门不知道有新标准,仍在执行老标准的现象。

  第三,管理不到位,标龄过长,内容老化,更新缓慢,适用度下降。张守文介绍说,我国大多数食品标准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布的,标龄5年以上的占将近90%,其中有124项食品卫生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个别已超过20年,一些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就从未修订过。而行业标准有一半以上标龄超过10年。标准长时间得不到修订,其适用度会下降,严重影响了食品标准的有效性。如《粮食卫生标准》是1981年制定发布的,在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中对早已禁用的有机氯农药没有废除,而对现在普遍使用的有机磷类等杀虫剂残留量却未作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1996年修订的,目前各种新的食品添加剂大量涌现,该标准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就显得不足。一些罐头类产品标准明显落后于罐头行业的发展,按此标准生产的罐头既不适宜在国内销售,又不能出口。

  尽快理顺我国食品标准管理体制

  张守文表示,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标准,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必然造成部门利益分割和利益驱动的问题,容易出现标准与标准之间的矛盾、交叉、重复、空白的现象,使某些标准难以执行,这对市场监管和企业执行非常不利。如果不首先解决标准管理体制和机制问题,就很难做到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的统一和权威性。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紧研究食品标准工作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使制订标准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制定、统一审查、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统一执行、统一修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员、科技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首席科学家陈君石说,一些发达国家的食品标准管理体制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即立法、执法分开,由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标准。这样就不会造成标准出自多门的现象;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在对食品监管时也比较容易操作;执法部门按标准执法,不涉及部门利益,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这应该是我国食品标准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推动这项工作的进行,政府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张守文说,强化标准的动态管理,防止标准老化也是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标准管理部门应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强制性地规定食品标准每到3年,起草单位必须写出总结报告,明确提出是否需要进行修订的意见或建议,这样就可以避免标龄过长、老化,不能适应客观需要的弊端。相比之下,美国标准体系的动态性非常强,80%以上的标准和法规都经过3次以上的修订,有的不到3年就修订一次,以保证法规和标准与生产和贸易需求一致。

  另外,规范食品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也要抓紧。张守文指出,目前,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标准审查不严,备案制度形同虚设,甚至出现有明显错误的企业标准也被备案的现象。食品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同一食品产品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差距较大,这将不利于食品质量的控制,不利于对一些地方名、特、优食品的保护。因此,要对现有食品企业备案标准进行清理清查,组织修订,重新审查备案。企业标准是食品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只有制定水平较高的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才能生产出百姓放心的食品,有效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安全与健康。

  政府监管部门在标准制定中的作用

  张守文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是加大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企业标准执行信用制度等有效措施,加强市场引导,促进食品标准的有效实施,并根据监督检查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的问题,向标准化管理部门提出修订改进的建议。根据国际惯例,特别是美国FDA的管理模式,食品监管部门应该负责统一编制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规划,组织制定、修订食品标准并监督检查食品标准的执行。制定食品标准时要以企业、行业协会及一些标准化中介机构为主导,真正做到政府指导监督、企业主导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企业自主、行业自律、政府推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实现标准化工作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从而改变标准化工作滞后、标准化水平落后的现状。同时,要完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和调整地方标准制定的方向,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要通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信息研究服务体系等手段,突出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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