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的专项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浙江省嵊州市质监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节前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四个保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一是组织保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本次节前检查工作,由监督稽查科、质检所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计划保障。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加强节前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通知》,明确了监管工作的内容、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措施。三是人员保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开发区质监员的力量,通过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有足够人员力量参与监管工作,确保任务到岗、到人。四是经费保障。对食品各企业开展监督抽查,本次专项抽查检测所需费用都列入监督抽查经费中,确保监管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主要包括八方面内容:一查企业是否有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包括在采购原辅材料时供货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报告和记录),必要时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查;二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在申报范围和符合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规定;三查企业是否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回收食品及非食用原辅材料;四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及记录;五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六查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及回收食品处置情况;七查企业食品包装的材料或容器;八查食品标签标识。
三是加强宣传造势,营造监管工作氛围。将节日检查活动与“平安嵊州”、 “十小”整规工作紧密地结合,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市营造了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