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头市质监局的全力推动和汕头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10年第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对全面推进汕头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汕头特色产业开发步伐,保护文化和自然资源,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知名度,提高汕头产品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组织协调、经费投入、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保障。特别是经费投入方面,明确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经费应不低于15万元,确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汕头市委市政府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高度重视。汕头市质监局将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加强与全市各区(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强化宣传,加强管理,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推动“名牌”战略相结合,把地方特色产品转化为拳头产品,切实把汕头市的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