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继不久前批准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之后,发改委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原则同意”大连、青岛等16个城市申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方案,支持这些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上述16个城市还包括厦门、沈阳、西安、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济南、合肥、郑州、长沙、苏州、无锡和烟台。
发改委提出,相关城市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增加教育和科技投入,建设和引进高水平教育与研究机构,增强区域创新人才和技术有效供给能力;鼓励和扶持创新公共平台和中介机构发展,增强创新服务能力;探索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新模式,支持企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此外,发改委要求相关城市围绕城市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产业自主创新工程,加大创新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创新型城市主导产业升级;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程,优化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