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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农产品质量标准工作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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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和活动的开展,使得2009年农产品质量标准工作异彩纷呈,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了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

  依法监管亮点频现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抓紧出台《食品安全法》,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健全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2009年6月1日,万众期待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这部因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而经多处修改的法律,相关规定更加细致,部门分工更加明确,市场监管更加严密,出台后受到了公众好评。该法实施半年多来,已有多起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问题农产品提起诉讼索赔的案例,表明该法已对居民日常生活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力。

  从中央到地方,2009年各级立法部门都对2006年1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该法实施3年多来,对整合执法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和标准化生产意识、确保农贸市场规范等方面,日益发挥出应有的效力。安徽省合肥市自该法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有赖于法治的力量。2009年,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该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对原《条例》中缺失的蔬菜生产有记录、经销有档案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这棵青菜是谁种的?以后都能查清楚。出现问题蔬菜,卖的种的都将受罚。

  2009年,四川成都、甘肃兰州、新疆乌鲁木齐等市的立法部门都抓紧制定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并确定于2010年1月1日或上半年实施,为各地从源头上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提高生产者质量和品牌意识提供了法律保障。

  依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驾护航,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成为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一大亮点。

  “执法年”活动富有成效

  2009年2月,农业部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农业部决定先用一年的时间,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着力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治活动包括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农业部先后派出多个督查组,对全国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深重的乳制品行业进行全方位督查。督查组深入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对《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生鲜乳收购站的建设管理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巩固了2008年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成果。

  在“执法年”活动中,各地积极行动,重拳出击,取得了较好效果。辽宁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以蛋白原料和自配料等为重点监管产品,进一步加大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三聚氰胺等违法添加物的打击力度,上半年即查处两起使用瘦肉精案件,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江苏省苏州市要求对奶站检查率要达到100%,生鲜牛奶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要达到100%,全市所有奶站必须持证经营。水产品是该市农产品中的“拳头产品”,为此,活动对水产品制定了详细的整治方案。四大家鱼、螃蟹、甲鱼等被确定为重点整治品种,要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要达到100%;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四川省上半年即查处548起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涉及金额222万元,查获高毒禁用农药36.9公斤。贵州省贵阳市健全蔬菜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机制,实现全市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无公害和绿色蔬菜农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的目标。

  “要比奥运标准更严格”

  2009年8月,农业部和北京市联合召开“12省区保障建国60周年首都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12个省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联手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建国60周年首都动物卫生和畜产品的安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要求,“60年大庆的食品安全要比奥运会更严格”。会议提出,12省区将联手行动,严格把住投入品监管、免疫和防疫监管、生物安全监管等8道关。

  为确保60周年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监管工作,并对全国164个大中城市、10类农产品、68项参数开展了2009年度第二次例行监测。结果显示,按同期同口径统计,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6%、99.4%和96.4%,新增的食用菌和茶叶合格率分别为97%和94.4%。随着各地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总体形势向好。农业部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对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针对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种和地区,专门布置了监督抽查,要求加大对不合格农产品的执法处罚力度,确保不合格样品查处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严格标准的,不只有建国60年大庆。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在泉城济南召开,为此,济南市农业部门按照“保质量、保安全、助全运”的要求,强化农业投入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的管理。至全运会召开前夕,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市部5000个次,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27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产品70余吨,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坚持比奥运会还要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收到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建国60年大庆和全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零记录”。“奥运标准”,成为公众对农产品消费环境的一种期许。在农产品生产和监管中,向奥运标准看齐,成为政府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至高要求和追求目标。

  质量增强竞争力

  2009年种植业克服了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波动等多重不利因素,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提高园艺产品质量和效益。2009年,农业部在园艺作物优势(重点)区域内,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地,建设蔬菜、水果、茶叶等标准园818个,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节本增效10%以上。

  2009年渔业等产业也取得了显著成就。我国水产品出口克服严重困难,全年出口超过100亿美元,继2008年后第二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农业部渔政部门加强渔业卫生监管,先后迎接了欧盟对我国水产品出口卫生体系进行的3次高密度考察,为水产品强劲出口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各地也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道,涌现出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作为山东省重要的旅游城市和农产品出口城市,威海市着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最放心城市”,瞄准“管理无盲区、投入无违禁、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隐患、百姓无担忧”的“五无目标”,采取抓标准推广、抓全程监管、抓源头管理等举措,取得了可喜成绩。浙江省温州市通过推出购销台账、信息平台等举措,让农资流通实现可追溯,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辽宁省大石桥市对全市农药市场大力开展经营标准化、监管工作联动化,全市100%的农药经营单位实现了标准化经营,农药市场实现“零投诉”,增强了该市水稻和苹果等优势农产品的竞争力。

  标准制订更加科学

  2009年8月,卫生部负责人表示,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这次整合工作将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的问题,逐步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相协调、满足保障人民健康需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标准修订过程中,将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的修订作为优先领域。

  2009年12月,由我国医学、农业、食品等方面的42名专家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食品安全法》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付诸实践。以往,我国在制订食品卫生标准过程中虽也尝试把风险评估的做法运用其中,但由于样本量小、监测手段有限,因此只有一部分食品卫生标准的制订是建立在低水平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另一部分标准则没有进行风险评估。今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观。据了解,卫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以保证风险评估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2009年12月,农业部在山东寿光举办了首期县级农产品质检站管理培训班,并表示将在全国建设120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目前已投资建设435个。县级质检站主要以开展常规检测、现场快速检测、指导地方农业生产为目的,直接面向广大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消费者,重点承担所辖区域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将进一步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作者:赵广飞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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