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机关事务局介绍,目前青岛市80%的公共机构已开始实现“低碳化”运行。
据了解,在国家颁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后,青岛市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等制度,完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青岛市所辖的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8成已成立或正在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专门机构。
目前,青岛全市200多个市级公共机构和所辖13个区(市)的2000多个公共机构确定了本部门节能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三级管理体制和节能工作联络员网络初步形成。青岛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加大日常管理节能力度,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耗。今年青岛市机关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机关办公设施节能专项改造,对机关办公楼1.5万平方米外窗玻璃贴太阳隔热膜,并对办公楼进行设备节能、分户计量改造和普通照明灯具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