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上海市建筑学会主编的《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并请2010年2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寄送到以下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邮编:100044
传真:010-68792175。
联系人:吴翔天010-68792853
王宇虹13916891081
附件:《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