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2010年北京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允许销售时间为2月7日至2月28日,今年对北京市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包装标志标准进行了修订调整,并准备出台一部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
禁止B级以及以上烟花爆竹在北京销售和市民自行燃放,要求烟花爆竹专营单位在每个烟花爆竹最小销售包装上印刷建议零售价和燃放警示语,特别是对于网幕烟花等国家标准中明确的A级烟花爆竹,严禁在北京市销售和燃放。电子遥控点火等点火方式也因为安全性和稳定性没有得到科学论证,这种烟花点火方式在北京也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