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双辽市粮食市场计量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和粮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在粮食收购中利用计量器具和粮食水分量值克扣售粮者的计量违法行为,遏制在粮食收购期间伤农案件的发生,使中央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吉林省双辽市质监局决定从2009年1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4个月的粮食收购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境内具有粮食收购行为的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包括中储粮、地储粮、临时储备、贸易粮、粮食深加工以及个体经营者。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收购者是否配备了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否存在使用超周期未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粮食收购者在收购、销售粮食过程中是否存在破坏衡器准确度或者破坏防作弊装置的违法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存在擅自改装衡器、改变计量性能克扣售粮者的违法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存在利用粮食水分量值克扣售粮者的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存在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进行不诚实检测称重的行为。违反上述行为的,质监部门将依据计量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