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并向企业提供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近几年来国务院减负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禁止各种形式的乱评价、乱评比活动出台了多种规定,并对这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从未停止过揭露、查处和打击的力度,但各种名目繁多的以收费为目的乱评比、乱评价活动并没有因此在社会上销声匿迹,相反,随着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以及企业对来自市场认可的知名产品、知名品牌等荣誉的越来越重视,这些从事行骗的单位和个人,胆子越来越大,在蒙骗手段和方法上也越来越高明。
从今年4月以来至今,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受到了一些以赢利为目的的乱评比机构的干扰。这些机构往往打着“中国”字头,用听起来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业务相关的行业协会名称,或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相似的名称,或者直接打着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工作人员或所属机构的名义,给企业打电话、发文件,或公然威胁企业,开展五花八门的乱评比活动,以此增加活动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还有的机构在香港注册后,竟全文抄袭《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并出台所谓的乱评比办法,以此公然在内地开展评比活动。
经与民政部社团司了解,这些机构无一在民政部登记批准,为非法机构。同时,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在香港注册的任何社团,绝对不允许独自在内地开展相关业务,除非与内地相关部门合作开展某项活动,否则,其举办的任何活动都是违法的。
那么,这些进行乱评比的机构及其进行的乱评比活动分别是什么呢?经过记者调查,有如下非法组织:
“中国名牌与市场战略促进委员会”开展的“中国著名畅销品牌”评选活动,及其在全国地板行业开展的“2005年全国地板30家‘最佳用户满意品牌’”活动;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中国名牌与市场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的“中国市场产品质量过硬、消费者公认十佳知名品牌”活动;
“中国产品质量管理中心”开展的“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示范单位”暨“质量跟踪重点保护产品”展示活动;
“中国市场名优产品调查中心”开展的“中国名优品牌”集中公告活动;
“中国名牌商品协会、中国调查统计行业协会、中国产品安全评价监督中心”开展的“2003年度中国主要城市消费品十佳品牌/第一品牌”活动;
“中国品牌学会”开展的“关于申报首批‘中国驰名品牌’”活动;
“中国市场品牌战略管理联合会”开展的“中国蚕丝被市场十佳知名品牌”活动、“中国市场首选放心品牌”活动。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郑重提醒广大企业,目前政府允许开展的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只有“国家级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名牌产品”评价,而且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在接到形形色色的乱评比文件,特别是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工作人员或所属机构名义发来的评比文件时,应首先向当地质检部门反映,或通过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质检部门把关确认,以定真假。质量司还强调指出,尽管这些乱评比机构手段“高明”,但对于企业来说,只要了解国家在名牌产品评价方面的政策,就应该明白任何名牌称号、荣誉都不是花钱可以买来的,而必须通过企业对质量工作真抓实干,在市场上赢得消费者认可才可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