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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拟修正烟草广告和销售管理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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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健康促进委员会2009年11月25日发布了G/TBT/N/SGP/7号通报,标题为:吸烟(烟草制品的广告和销售管理)法案修正提案。包括烟草衍生物(提炼物)和烟草代用品(尼古丁)。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该CAST(烟草制品的广告和销售管理)法案中要求,烟草制品上的焦油和尼古丁定量标签由一般健康信息取代;不存在关于烟草制品的误导性标签;降低焦油和尼古丁的最大限量,以及小雪茄以20支或更多支的包装出售。该规定不适用于只为了将其从新加坡运出而进口的烟草制品。

  该修正提案拟在2010年初批准并生效,但条款4 (c)、7(b)、11除外,这些将于2011年初颁布。其提意见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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