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重点对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性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通过连续5年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国标宣贯活动,使抽样合格率从当初的59.3%上升到91.5%,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性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本次抽查范围广,产品产量覆盖率大,共抽查了黑龙江、河北、河南等12个省、市、自治区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合格4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5%。其中,大中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达到了100%,比小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高出16个百分点。
为了防止操作者和接近机器的人员受到伤害,国家强制性农机安全技术标准中规定了危险运动件防护装置的最小安全距离。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危险运动件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未达标。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尽管机器采取了恰当的设计结构和安全装置,但仍可能存在遗留风险,所以应采用安全标志来警示操作者或其他人员注意存在的危险。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安全标志的型式和颜色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国家强制性标准还规定,说明书当中必须包含有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安全注意事项不全或者编写方式不符合要求。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山东福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农业装备事业部 谷神 4LZ-2
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沃得 4LZ-3
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久保田 PRO488-CN3-S100
一拖(洛阳)收获机械有限公司 东方红 4LZ-2.5
郑州中收联合收割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收 4LD-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