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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监局部署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药械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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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大型活动多、群众出行多、聚会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防止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强化药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认真排查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和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庙会、游园会等重点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畅通公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公众举报投诉案件,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双人双岗”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按照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种信息和来电、来访,对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告、处理;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监测工作,主动收集信息,按照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将危害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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