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淄博市张店区质监分局接到举报,有一企业使用的电动葫芦涉嫌私自安装。
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装有3台电动葫芦,其中1台刚刚安装完毕,另两台在用。经查,该企业存在多项违法事实:设备出厂资料不全、设备安装前没有在质监部门备案、设备由该单位工人自行安装且不具备安装资格、没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未注册登记。执法人员已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