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有人犯了罪,便会托关系躲进大户人家。官府往往不敢拿人,甚至连门都进不去。比如《水浒》中的“小旋风”柴进,就曾成功“掩护”过许多绿林好汉。今天有些商户也看上了这顶“保护伞”。他们以为,“府邸”的门槛越高,“衙门”越无可奈何。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报载,长沙某些星级酒店内,常有奢侈品牌商品出售。但一些价格明显偏低的所谓“奢侈品”并非正品,而是假冒产品。出售这些山寨奢侈品的酒店,也因此惹上侵权官司。长沙市中级法院近日判决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其中一家酒店被判赔偿。一项调查显示,各地酒店确实存在销售山寨奢侈品的现象,生意虽不火暴,但均在悄悄进行中。
近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对省内宾馆、酒店内使用的洗发液、沐浴液、香皂、餐洗剂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此次质监部门共抽检了包括洗发水、沐浴液在内的合成洗涤剂产品139批次,合格129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8%,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活性物指标。据介绍,洗浴用品中的活性物含量的高低主要反映产品去污效果的强弱,国家标准规定的总活性物含量应≥12.0%,但生产者为降低成本,产品配料时加入原材料的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使有效物偏低,造成总活性物指标不合格。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这些溜进酒店的劣质洗浴用品,容易引起脱发并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在住宿、就餐时应多加注意。
某些星级酒店充当假冒伪劣的“保护伞”,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众所周知,在一个法制国家里,是不应该有法律死角的。一般而言,知名星级酒店出于珍惜自身声誉的缘故,不会允许销售山寨奢侈品或让劣质日用品进门的。但是,出于各种原因,确有一些酒店默许无良商家短期租赁星级酒店的大堂或会议室,以销售其山寨奢侈品。当执法部门执法时,有时还会遭遇“高门槛”的阻拦,闹出不愉快。但是,这些酒店负责人应该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你和售假者穿“一条裤子”,那么就要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去年,东莞市一家五星级酒店被发现出售仿冒“LV”商标的手袋、银包、领带、皮带、眼镜、鞋等6种商品,从而引出6宗侵权官司。尽管该五星级酒店只承认与假货店是租赁关系,但法院依法判决,该酒店需与卖假货的商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人民币10万元。法律人士借此案提醒酒店行业,酒店出租大堂店铺贩卖冒牌商品,很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各类奢侈品时,一定要到信誉度比较高的大型商场;如果在酒店等地方购买,要特别注意查看产品上的生产地址等资料是否完备。此外,还要记得向销售方索要销售凭证,销售凭证上一定要注明商品名称、生产地址、购买数量、购买日期等信息,并需销售方盖章,以备售后服务及维权时使用。面对某次执法行动,某星级饭店负责人说过一句强硬的话:星级饭店是一座城市的“名片”,地方政府是不会让名片过于难堪的!可惜,他只说对了一半,既然把酒店当成“名片”,就应该这张“名片”擦得干干净净。确保一方消费安全,本来就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