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中国向世界做出的节能减排承诺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了一个大国对这一世界性问题的负责任的态度。国家质检总局作为《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涉及到的重要部门,在国家节能减排战略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全国各级质检系统结合节能减排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监督、执法、进出口把关等职责,为全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能源计量,夯实节能减排计量基础。国家质检总局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签订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活动,并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福建等7省市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的建设,加强了对能源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提高能源计量水平。
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批准发布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和工业锅炉等3项用能产品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尿素、电炉钢、氧化铝等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高效清洁发电设备等新领域的相关国家标准正在编制之中。在高压交直流输电领域,《±800kV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干式平波电抗器技术规范》等30余项国家标准已经制定完成,批准发布了《1000kV交流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等15项国家标准。
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方面,发布了《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开展了《中大功率瓦斯发电机组》和《中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的标准制定工作,组织修订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在保护环境方面,发布了《用能产品环境意识设计导则》等6项电工电子产品领域的国家标准。
开展节能认证,加强相关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了风电领域认证制度,对发展风电产业、掌握核心技术起到了先导作用。目前,通过认证的风电产品已占国内产量的65%以上,完善了相关检验检测体系。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共授权和批准筹建与节能减排相关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家,涵盖了太阳能光伏产品、建筑节能太阳能热水器等领域。
发挥技术监督优势,推动重点领域节能。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4个5”节能工程。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共有66590个锅炉房参加了节能管理达标活动,推广节能技术181项,实现节约标准煤1271万吨,少排放约300亿千克二氧化碳。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等部门扩大了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制定发布了电饭锅等4种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并发布了家用电冰箱能效标识实施规则。
治理过度包装也是国家质检总局在民生领域开展的重点节能减排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组织修订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
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强化节能监管。2009年,质检总局加强了对节能节水产品的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房间空调器等“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生产的中标产品,以及双端荧光灯、三相异步电动机等共8类321家企业的405种产品。同时,还组织开展了空调器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严格了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和退出;严格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严格节能减排相关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等。
2010年,质检总局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职责,全力推进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