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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非标准船舶将退出三峡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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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记者从三峡通航管理局获悉,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及长江沿线十省市已共同制定方案,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将用5年时间淘汰长江的非标准船舶。这意味着,吨位小、安全性能差的船舶即将退出三峡库区乃至长江流域。同时,利用五年左右时间,通过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使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提高10%以上,长江干线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

  严格禁止新建非标准船进入三峡库区

  根据《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2009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严格禁止新建非标准船进入三峡库区,采用主尺度加技术方案的形式推广标准船型。对现有的非标准船,特别是安全、环保方面达不到新规范要求的船舶加快更新改造;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600总吨以下商船通过三峡船闸,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客船(含载货汽车滚装船)以及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进入三峡库区航运市场。

  专项资金助推老旧船退出航运市场

  在采取上述措施限制新建非标准船、推广标准船型的同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筹集专项资金,制定经济鼓励政策,用于现有船舶的更新改造和淘汰。政府引导资金用于鼓励过闸小吨位船舶、长江干线老旧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的补贴,用于三峡库区现有客船、液货危险品船改造或拆解的补贴以及标准船型科研及推广经费。三峡通航管理局称,通过以上切实可行的措施,将能迅速加快长江干线船舶运力结构调整,鼓励现有老旧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实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的目标。

  非标准载货汽车滚装船分批退出三峡库区

  据三峡通航管理局介绍,日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召集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协会和企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长江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安全管理等有关事宜,明确提出非标准载货汽车滚装船分批退出三峡库区运输市场;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还要求相关部门在做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发出长江码头安全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要求,提高滚装码头经营人的安全准入门槛;要安装大型安全检测设备,采取综合安全措施,采用举报和"黑名单"制度、加大人员培训等多种手段,消除载货汽车夹带危险品上船的安全隐患。要适应旅游运输发展的需要,研究开辟三峡库区客滚船运输航线。

作者:钟伟 来源:三峡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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