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由中国商务部、东盟秘书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将于2010年1月7日至8日在广西南宁举行。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本次论坛以“互利共赢,再创辉煌”为主题。来自中国和东盟10国的经贸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国际组织代表、知名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将围绕“新起点——贸易提振产业活力”、“新机遇——投资共创经济繁荣”、“新使命——打造区域经济合作新亮点”三大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总结自贸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展望自贸区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
本次论坛期间还将举办自贸区建成庆祝仪式、中国-东盟投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以及大型焰火晚会、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同时“中国-东盟自贸区商务门户网站”也将开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服务渠道。
根据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的《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设定的目标,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建成。届时,中国与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6个东盟成员国间,将有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将从目前的9.8%降至0.1%,上述东盟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将从12.8%降至0.6%。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4个东盟新成员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