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坚定信心
假冒伪劣古今中外都有。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说明,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时期,假冒伪劣泛滥带有不可避免的性质。市场经济下的趋利动机是制售假冒伪劣的根源,法制不健全以及公民的权益意识不强使其有机可乘,打击不力是其存在的条件。这与政府官员中滋生腐败,与社会刑事案件多发,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是一样的道理。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市场经济价值取向和融入世界经济的必要代价。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假冒伪劣的存在和盛行,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消费者低智现象”。有些食品,有保质期,但没有或找不到生产日期,或者反之。这明明是一种障眼术,但有些消费者照买不误。有些保健品、日用品的广告和说明书夸大其辞,讲得神乎其神,分明是在欺骗,但有不少消费者坚信不疑。只要消费者心甘情愿为假冒伪劣产品掏腰包,制假售假者就有市场。这是一个很重要而又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人们尚未引起注意的问题,我叫它“消费者低智现象”。二是假的盛行是因为真的不能满足需要。假冒伪劣盛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真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或品牌不靓。换言之,真的不足假冒的就有市场,总是有人买。
质量技监系统有句惯用的词,叫“没完没了”。就是总是在打假,总也打不完。质监人员也大多为之感到困惑。其实很好理解,制假和打假是一种博弈,你强我弱,你弱我强,动态地发展,这种博弈永远不会完结。只要人们的趋利动机存在,制假售假问题就不会绝迹,所不同的只是程度。因此,只能树立起“持久战”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摸索制假售假规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地打下去,才能不让假冒伪劣形成气候。
分析动向 掌握规律
要提高打假水平,就必须研究假冒伪劣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提高打击的有效性。同其他事物一样,假冒伪劣产品的制售也有其特点、动向和规律。
三个特点:一是智能造假。有些假冒食品,不仅看起来像真的一样,而且吃起来也很可口。韭菜根部加一点敌敌畏,韭菜又黑又绿又粗壮,不仅不生蛆,吃起来还很有味道。用滑石粉代替面粉,糖精代替白糖制成的花生米糖果,吃起来也很香甜。蘑菇用硫酸镁浸泡后,油亮发光,色泽诱人。加油机换了芯片,再改变流量系数,缺斤短两坑害用户,就很难被发现。有执法人员检查,只要一停电即可“清零”,再一通电就会恢复到原状,从而蒙混过关。质检部门在打假实践中深深感到,制假售假者的智商是很高的,好像有些犯罪嫌疑人的智商、技术比好人还要高一筹一样。二是一次性造假。为了逃避打击,如同用一次性筷子或一次性相机,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投资很少,造一批假的卖出去,然后就洗手不干了。过一段时间,瞄准目标,把握好时机,又开始了另一种假冒产品的制造。用老百姓的话说,叫“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三是隐蔽造假。由于打假人员大都集中在县城以上的城市,造假工厂逐步转移到了山沟或“三不管”的边远村落,让你找不到。白天休息晚上生产是其明显的特点,你下班我上班,你上班我下班。有的在晚上生产时还在路边设有岗哨。
两条规律:一个是连片。由于搞假冒伪劣成本很低、利润很高,很容易发生连锁反应,一个跟着一个学,形成气候。好像发生传染病一样。因此,造假制假往往成乡连片。一个是多发于中小企业。一般来讲,大型企业不会因为蝇头小利而自毁名誉。因为投资大,负担重,不敢赌。小型企业船小好调头,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失败了还可以再来。
两种动向:一个是打擦边球。如白酒造假,一般不再用甲醇勾兑,但用次酒冒充好酒,假冒标识的问题比比皆是。一个是趋向薄利多销。搞高档假冒伪劣产品树大招风,加大了风险,于是制假售假由原来的暴利行业逐渐转向微利行业。这不是制假售假者发了善心,而是薄利多销同样能赚大钱,且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现。用户即使发现了也会因为不值得追究而不去举报。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想最初见于社会治安,继而用于反腐败斗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际上,凡是复杂的综合的社会问题,都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质量问题也是如此。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三层意思:
首先是依法打假以治标。打假工作一靠群众,二靠法制,三靠检验机构。打假必先知道假在哪里,群众举报是我们发现假冒伪劣线索的源泉。要真心实意地依靠群众,就要加大奖励力度,设置最低赔偿额、惩罚性赔偿,以及消费者打官司、请律师的费用由企业经营者承担。同时,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为他们保密。打假必须跟上惩处,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重在改正;什么情况下必须从严处罚,使其人财两空、倾家荡产;什么情况下不仅要重罚,而且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判定是真是假,虽然也有一些可以凭眼看手摸嘴尝,但对于大多数产品来说则必须通过仪器检验检测。用科技手段才能真正辨别真假,也才能服人。质监系统的技术机构是假冒伪劣的克星。
其次是帮助企业提高质量以治本。打假既要祛邪又要扶正,二者相辅相成。中医有“正气在身,邪不可干”的论断。因此,对假冒伪劣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的同时,全力帮助、监督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建名牌,这是治本之策。只要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市场,卖不出去,赚不了钱,它就会自消自灭。当然,我们的期望值还不能这样定位。这是一个遥远的目标。因此,质监部门有两项基本任务:一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在严格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同时,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二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这也是质监部门的两项基本功。
第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假冒伪劣之所以盛行,从总体上说,除了质监部门打假尚未完全尽到责任外,还有两条原因:一是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既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理,也有所谓“不值得”的想法。当然,这种想法又与举报政策不健全、不落实有关。应当说,英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比我们强得多,我们的人又比英国多很多,而我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投诉仅相当于英国的5%。因为英国政府认为,调动群众参与市场监管既廉价又广泛,而且及时、公正。可以说,群众调动不起来,打假工作不会有显著的成效。二是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防假打假没有足够的认识,或者有认识但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表现在自身防假意识不浓,协助质监部门打假的积极性不高。其实,企业既是下游产品的输出者更是上游产品的输入者。上游假冒伪劣产品的输入同样使企业受害,下游产品被假冒,更会使企业的销售受阻。企业既是防假打假的主体,又是第一责任者,还可以说,如果企业不能自律,又不能参与市场监督,假冒伪劣问题终不能解决。为此,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性的宣传就显得十分必要。应通过典型案例,揭示假冒伪劣对企业的危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同时公开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形成震慑。
(本文作者为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