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等十部门联合主办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日前在京启动。
本次知识竞赛试题将在人民网(www.people.com.cn)上发布,同时在中国环境报、中国电子报和中国环境观察杂志上刊登。知识竞赛答题时间为2009年12月25至2010年3月15日,各级政府部门机关,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答题。本次竞赛分别设置了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0名、优秀奖500名、纪念奖若干名和优秀集体奖10名,奖品分别为价值不等的数码产品和优秀集体奖证书及奖牌。
届时,知识竞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优秀答卷中抽取以上奖项,全程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
据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于2008年8月20日在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2009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对于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将有法可依,擅自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面临5万~50万元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