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加强对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从2009年12月15日起,宜都市质监局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产品为: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桶装水、盐渍蔬菜制品、糕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水产加工品、白酒、饮料、调味品等节日消费品。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生产卫生条件。获证食品企业必须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的要求、小作坊基本符合《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试行)》要求;二是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禁在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有进货凭证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使用要有记录;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要规范,进货、使用登记要齐全,要有检验检报告或检疫证明,属生产许可证范畴的要有厂家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是产品出厂检验。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在监督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做到产品批批自检,合格的方可出厂;没有检验能力的要委托法定机构检验;四是食品标识。食品标识必须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标准要求。
这次检查,将一直持续到2010年2月底。